宜春市荣发钢化玻璃厂(普通合伙)年产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中空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2021-07-06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宜春市荣发钢化玻璃厂(普通合伙)年产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中空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宜春市荣发钢化玻璃厂(普通合伙)年产2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中空玻璃深加工项目
地点:上高县工业园五里岭功能区
建设单位:宜春市荣发钢化玻璃厂(普通合伙)
公示内容: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2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宋自林139705865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