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高县金源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2020-10-12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上高县金源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上高县金源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
地点:上高县芦州乡江口村浪山坑(东经:114°51′31.7″,北纬:28°11′54.1″)
建设单位:上高县金源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环保竣工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6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陈辉
联系电话:18379537387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