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盈鑫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2025-10-21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,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江西盈鑫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地点: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赣中玻璃灯饰工业城(新干县兴众燃料有限公司内)
建设单位:江西盈鑫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0日(20个工作日)